制定企业产品标准应注意些什么?
1. 制订企业产品标准不要与强制性标准相抵触,不要低于标准、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要求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》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》和技术监督局颁发的《企业标准化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“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标准和行业标准的,应当制订相应的企业标准,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。”同时,“对已有标准、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,鼓励企业制订严于标准、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要求的企业标准,在企业内部适用。”“法律对标准的制订另有规定的,依据法律的规定进行”。因此,制订企业产品标准时,首先要注意收集国内外标准及相关资料,了解的方针、政策、法律、法规,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,尽可能采用****及国外先进标准
2. 制订企业标准时,应充分听取用户单位、科研机构、专家的意见,要注意验证标准的科学性、合理性、合法性。
3. 要认真学习GB/T1.1-2020《标准化工作导则部分 标准的编写基本规定》,提高编写水平。
4. 企业标准要报本行业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,未经备案的企业标准,无法定效力,属于查处无标准生产的范围,备案是《标准化法》的要求,也是标准化法制管理的需要。通过备案,备案部门可以发现企业标准是否遵守的有关规定,若有违背,可以及时纠正,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。
企业标准编号按下述规定执行。
Q/ ** *** *** - ****
① ② ③ ④ ⑤
各编号对应代号说明如下:
① 企业标准代号;
② 企业隶属行政区域代号(二位);
③ 企业代号(三位);
④ 顺序号(三位);
⑤ 年代号(四位)。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企业产品标准应当进行复审:
(1)有关法律、法规、规章以及产业发展方针、政策作出调整或者重新规定的;
(2)新发布了相关标准、行业标准、地方标准的;
(3)规范性引用文件中相应的标准、行业标准、地方标准作了修订的;
(4)企业生产工艺或者原材料、配方发生重大改变的;
(5)标准备案有效期届满的;
(6)其他应当进行复审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