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SDS需求
MSDSs的要求载于CFR 1910.1200第29段(g)(点击查看该条例全文)。MSDSs必须针对工作场所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开发,并且必须列出在产品中发现的危险化学品的数量为1%或以上,如果该化学品是致癌物,则必须列出这些化学品的数量为0.1%或更高。MSDS不必列出产品中有害化学物质的含量。具体来说。
作为任何合规义务的一部分,它们都必须具备,并在工作场所显眼地展示出来。公众有权要求MSDS数据。
必须用英文书写,并包括:
1,化学品名称(与标签上相同),
2,这种物质的化学和普通名称
3,成分清单,
4,已知致癌物或其他已知危害的成分的陈述
5,任何特定的危害
一般来说,如果您的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(而不是生产或进口它们以销售给他人),您应该能够从制造商获得MSDS,以便您可以在工作场所张贴它并将其保存在您的记录中。
如果你是一个制造商,他们正在寻找MSDS表单来创建一个表单,OSHA的危险通信标准(HCS)指定了在MSDSs中必须包含的某些信息,但不要求在呈现这些信息时遵循任何特定格式(参见29 CFR 1910.1200 (g))。